晋升科级干部必须要过几道“坎”。
前日(3月5日)珠海市出台的《珠海市科级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职务晋升管理暂行办法》,使得科级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和选拔更加严格,操作程序日益规范化。据称这是广东省推出的第一个科级国家公务员晋升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晋升者的资格提出了比以往更明确的要求:必须是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或近三年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的规定;晋升科级正职职务的,应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级副职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的,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
《办法》对越级和破格晋升作出规定。晋升科级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越级或破格晋升,但需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颁布上述《办法》,对改变以往各单位在任用和选拔人才时各行其是的局面将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