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38条便民措施当中对赴港澳签注的公民也提供了很大方便,那么这些举措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到底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呢?记者日前采访了辽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的副处长王岩。 在便民措施出台前,国有大中型企业只能办理因公证件,需要有对方的邀请函,还要有主管部门的任务批件,有一定级别的领导签字等,时间至少需要半个月。这样做的一个弊端就是往往使紧急赴港、澳商务活动由于办理因公证件需要履行一些手续而耽搁。在眼下全省倡导为老工业基地服务的背景下,公安厅出台了“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来不及办理因公主件的,可发给因私赴港澳商务签注”的便民措施,根本目的就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赴港、澳商务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该措施的出台对现有政策有所突破,受到了全省1000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欢迎,在他们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到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因私赴港、澳商务签注,最快的立等可取,而办理赴港、澳签注需要出示的主件也只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对首次赴香港商务签注的还额外要求有单位的派遣函或对方的邀请函,第二次就不用了。 “赴港澳探亲签注的申请人已从港澳出关进入内地,签注期满再次加签时,提供完备手续,可由他人代办”,这是公安厅便民措施当中第26条,公安厅为什么要出台该举措呢?王处长为记者举了个例子:沈阳户籍的老王夫妇儿女都在香港工作,每年老两口都要去香港探亲,探亲一个月期满,老两口回到了儿女在深圳为二老买的房子居住,如果想要加签,就得本人返回沈阳公安部门亲自办理。从深圳飞到沈阳来回机票,每人就需要2000多元,既费钱还要搭时间。据统计,辽宁每年赴港、澳探亲签注至少有几千例,而其中类似老王夫妇的情况也不少。 为此省公安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该措施,以前必须面见申请人本人,每次申请时不管人在哪必须回到当地亲自办理,而从9月1日起,签注期满,如申请人还要加签,那么在申请人回到内地后,由他(她)提供完备手续,委托其他人代办,本人可以不回原地亲自办,这样就方便了很多人。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