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将实施直选和户代表、居民代表等多种选举方式。目前长期居住在社区的外籍人士以及非广东省籍人员,即使购置了物业也没有选举权;广州外来人员中,社区内广东省籍的外来人员有选举权。 调整后居委会人员减少 据介绍,广州原有的居委会是经过1998年城改后调整建立起来的,普遍存在辖区人口、户数较少、管辖地域小等问题。广州这次调整居委会,将以地缘为主、户数服从地缘的原则,并结合认同性、利益性等社区构成要素来划分社区。 对此,广州已确定把城市社区划分为地缘型、单元型、单位型、综合型等四个主要类型,以2000户左右的标准进行调整划分。经改革后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冠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其印章、衔牌也要重新改换。 据了解,这次居委会大调整、再划分,居委会总数和专职人员都会有所减少。此前,东山区进行了居委会改革试点。在重新划分社区前,东山区有居委会221个,居委会专职人员884人。调整后,全区建立社区居委会139个,比原来减少了82个,减少率为37.1%。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770人,比原来减少114人,减少率为12.9%。 广东籍外来人员可参加选举 东山区华侨新村社区居委会在进行直选前,进行选民登记时,遇到过这样一个难题,有几位美籍华人在社区购置了物业,并长期在社区内居住。他们是否有选民资格呢?最后,有关部门经过研究,认为这些人虽然也居住在社区内,但因为不是中国公民,因此不具有选举资格。 目前,广州常住人口已突破1000万。广州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处负责人说,外来人员中,非广东籍的,也没有选举权;但广东籍的外来人员可以参加所在社区的选举。他坦承,目前有关法规对此并无具体规定。广州的这一做法也是请示省民政厅后定下的。 成熟区市多采用直接选举 在选举办法上,过去选举居委会成员时,广州主要采取居民代表间接选举的形式,个别街道试行户代表的间接选举。今年1月,东山区华侨新村社区居委会采取了直选方式。 这次社区居委会选举将坚持民主进程只进不退的原则,原来采取居民代表形式选举的,可采取户代表选举的形式;原由户代表选举的,可以采取直选的形式;对“村改居”以后的社区居委会应实行直接选举;条件成熟的各区、县级市可多采用直选形式,以加快民主进程。 选民可兼职当居委会成员 引人注目的是,这次居委会改革,广州还将在部分社区居委会搞“议行分设”试点工作。试行“议行分设”的社区居委会是议事层,其成员不脱产,不直接管理和从事社区日常工作事务,实行任期职务补贴。社区居委会通过聘请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社区建设事务和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事务。也就是说,社区内所有符合选民资格的公民都可以当选为居委会成员,在兼职基础上参与居委会管理。 居民小组代表30~50户选一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向社区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无论是“议行分设”的居委会还是“议行合一”的居委会,经过选举的居委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每300~400户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记者刘平清)居委会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有以下六项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和职能以服务为主,不能随意扩大,更不能赋予行政以至执法上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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