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令医学界人士倍感意外的事实,报载,重庆来泉务工的彭某跨越了生死界线,同时也突破了脑死亡12个小时后便可确认死亡的医学惯例。据了解,病人彭某被人打伤后,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其症状早已突破医学界脑死亡的标准,没想到60小时后居然起死回生。(见11月8日《江南时报》) 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又活过来,让我在高兴之余不免产生一丝隐忧。据了解,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的最新标准是:在首次确诊后,观察12个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脑死亡。如果有关医院草率行事,按照“惯例”匆匆下结论,想必彭某生命不保。彭某脑死亡60小时后复活,对现行脑死亡立法标准是一个重大挑战,虽然只是个案,但对于尚未出台的有关法律来说,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60小时后复活,说明大脑并没有真正死亡,这与脑死亡法起草小组制定的12小时最新标准相差悬殊,可见,我们对某些事物的认知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提高,看来脑死亡立法标准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因为一旦脑死亡时间标准得到确认,意味着许多病人失去挽救存活机会。 从观察12小时无变化即可确认为脑死亡,到脑死亡60小时后又复活,尽管让我们有点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却留给了我们这样的思索:不论立什么法一定要以实践为基础,以科学为准绳,千万不能仓促匆忙行事,否则后果无法弥补,无疑是一场灾难。 (作者 李忠卿)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