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002年“民心工程”
2002年7月27日07:3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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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重庆七月二十六日电(秦涛史艳霞)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自一九九七年启动以来,成绩显著,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该市司法行政机关二00二年的“民心工程”。
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陈焕奎在今天召开的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该市于一九九八年成立了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至今已成立包括各区县在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四十一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四十家。该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共有四百五十七名,专职人员有一百四十二名。
据了解,近年来该市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一万八千余件,其中,由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案件达八千多件。该市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也从两三个类别发展到刑事辩护、刑事受害人代理,婚姻、家庭、抚养、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下岗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多方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通过考察论证,在重庆万州区开展了联合国志愿者农村法律援助扶贫项目,现已成功实施。
据悉,该市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二00二年的“民心工程”,并将继续贯彻《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法》,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监督法律援助机构,提倡和支持律师、公证以及基层法律机构开展义务法律援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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