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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招在校女大学生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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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7日13:31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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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今天从省征兵办公室获悉,我省今冬首次征集在校女大学生入伍,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南通、扬州、徐州等8个市所在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试点高校列入征集范围。
在校女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在校女大学生服役后,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
批准入伍的在校女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省里规定的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女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安置。(朱茂群 何满怀 祖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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