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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制品5月1日启用专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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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7日03:13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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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消费者抵制非法野生动物制品
本报讯(记者张东操)即日起我国的各种合法野生动物制品将陆续贴上专用的标识,今年5月1日以后没有标识的野生动物制品将视为非法。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有关专家日前向本报记者表示,希望消费者能够自觉抵制市场上的各种非法野生动物制品。
国家林业局的一位负责人说,“今后对所有的野生动物产品、制成品及衍生物将逐步开展标记工作。”他表示,这个措施借鉴了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以便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及其产品的市场管理,防止野生动物资源过量消耗。据透露,自今年5月1日起,统一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届时无证照及相关标识的企业将被查处。
有关专家表示,今后启用了专用标识,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将会得到遏止。
由于现在部分产品还没有用上新标识,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可以查看商家是否拥有“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专家呼吁,一旦全面启用新标识,希望消费者根据是否有野生动物专用标识来抵制非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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