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伟丽)为了尽快帮助赤峰市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特别是确保灾民在入冬前有房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决定从8月22日~9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向地震灾区的捐助活动。据介绍,本次捐助活动主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自治区单位、驻呼部队机关进行。捐助资金由自治区民政厅统一拨付地震灾区,拉运捐赠物资车辆的过桥和过路等费用,凭民政部门的介绍信一律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