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乐悟)国家质检总局7月1日公布了白砂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4%。其中大中型企业和一些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呈现明显差别。 这次共抽查了广西、云南、广东、海南、湖南、四川6个省、自治区的77家企业生产的77种一级白砂糖产品,合格65家。抽查结果表明,一些大中型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能力,生产中力求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小型企业生产条件差,管理混乱,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较差。如标准规定白砂糖的四个级别分别是精制、优级、一级、二级,个别企业将一些二级糖、不合格糖当作一级糖售出,以次充好。抽查中有8种产品色值(反映白砂糖质量的关键指标)不合格,有4种产品二氧化硫(漂白剂)超标,有5种产品的蔗糖分(标定糖品中所含蔗糖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中还发现有一部分企业的标签不规范,外包装袋上没标明生产日期,而是把标签纸塞在包装袋里。 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有:施甸县龙坪糖厂(云南)、云南省昌宁县湾甸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梁河县勐养糖厂(云南)、北海市珠花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广西陆川县甘泉制糖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昌宁县勐统糖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上允糖厂(云南)、广西冠桂糖业有限公司大塘分公司、合浦县白沙糖厂(广西)、凭祥市才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海南省地方国营居丁糖厂、四川宁南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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