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物价局叫停:银行卡异地存取款收费非法
2002年9月8日12:11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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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如果你用银行卡到另外一个城市存取现金的话,会被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不管哪家银行都是这样。而且,这样的规定也都写进了各家银行银行卡的申请说明里面。
但山西太原物价局认定这种已成为“行规”的收费属于非法收费,并且看上去很有依据。
为此,我们摘编了央视《经济半小时》的调查,希望这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给百姓一个说法。
尽管在7月9日建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就已接到了物价部门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记者在太原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却是,被认为是非法收费的龙卡异地存取款手续费目前还在照常收取。
建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副行长谢红梅:如果是按照我们现在的建设银行章程,我觉得应该是合法的。按照《物价法》来说则是不合法的。
但太原市物价局认为,这个问题不可能同时出现两个正确的答案。依据国家计委在2001年8月对银行卡异地存取款收取手续费所作的明确规定,未经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银行卡异地存取款业务收取手续费属于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订收费标准的行为,应予以纠正。
太原市物价所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科科长王建华:国家计委是一个对于价格和收费的立法的主体机关,所以作为建行认为它们在央行备案,这个我们也不好考证,因为这是央行它们银行系统的事情,我们去的是国家计委落实,到目前为止就是对我们处理这个情况没有、不存在有这个国家计委认可和人民银行共同联合认可的事情。
主持人:现在银行卡的异地收费在全国都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如果这次物价部门对这种收费方式进行处罚的话,那么依据是什么呢?
太原市物价局局长毛志鸣:我们太原市物价局是根据国家价格法和国家计委的11号令等有关的规定对银行进行查处的,他们一直有疑义,可能托了很多关系吧,像我就受到了很多方面的压力和朋友的说情,应该说也是处理最难的一件事。
主持人:我们也了解到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当中,建行和你们是一直在进行沟通和交流,给你们一些陈述意见。那么您觉得在他们提出的这些陈述意见当中,有多少是合理的、合法的,你们觉得是可接受的吗?
毛志鸣:对他们的陈述,有一部分理由它认为是有成本的支出,对于这些我们准备通情达理地考虑。如果它不能尽快地提供合理的证据和成本条件的话,我们将不再等待了。
主持人:现在是对建行发了这个行政告知书,今后这样的范围会不会扩大?会不会也给其他的银行也发类似的行政告知书?
毛志鸣:根据我们现在的工作安排,还会进行这项工作。如果国家没有明确的通知或者是规定停止的话,我们将继续检查下去。
物价局曾经对建行太原市河西支行的账目进行过调查。这家银行2001年1月到2002年4月期间,为银行卡异地存取款支出成本386900元,收取手续费408000元。这笔手续费,在银行业界也被称为中间业务收费。在国际上,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占到银行收益的50%至70%;我国银行在这个方面的业务刚刚起步,只占到7%-8%。 最新消息: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办法》已经形成初步意见,这一新的规定有望在近期出台。银行卡异地存取款收取手续费是否正当,在这份文件中将找到最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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