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警务”战略使我国刑事案件总量下降
| |
| |
2002年11月26日22:17 新华网
| |
|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1月26日电 我国警方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使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今年1-9月,全国刑事案件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33%,有20个省市区刑事案件总量比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这是公安部副部长罗锋于正在南京召开的“社区警务国际研讨会”上透露的。
“社区警务”是一种立足于预防犯罪的新型警务模式。传统警务模式具有“被动型、打击型、管理型”的特点,而“社区警务”则具有“主动型、防范型、服务型”的特点。公安机关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民警素质等因素,按照一名民警 负责管理1千户或3千人 的标准,按“一区一警”、“一区两警”、“一区多警”模式,派出民警进驻社 区,实现警务前移,警民携手,共同预防、遏制犯罪。由于“社区警务”战略体现了“重在防范、重在治本”的预防控制犯罪战略和警民合作维护治安的思想,这一战略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警务改革的基本方向。我国公安机关长期以来,以派出所为主体,坚持“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广泛发动、组织和依靠广大群众预防犯罪、维护治安。
日本与会代表在发言 与会的部分外国代表近年来,适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形势,各地公安机关主动试行“社区警务”战略,警民共创安全社区,成效明显。根据中央在全国城市推行社区改革的总体部署,今年3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2004年前,全国大中城市公安机关要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全国公安机关已经建立社区警务室2·6万余个,配备专职社区民警5·7万余人。民警进驻社区后,警民关系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走出了一条在市场经济下“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
公安部“社区警务国际研讨会”25日-27日在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国内外的100多位警方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他们在共同探讨警民合作、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同时,还将实地参观考察江苏省和南京市公安机关在社区警务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 稿件来源:辽沈晚报/新华网湖南频道 )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