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在看守所无特殊待遇
2002年7月31日01:49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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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牛爱民 李煦)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今晚正式对外宣布,刘晓庆因涉嫌偷税罪,7月24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目前正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北京市看守所。
针对近日有媒体在报道中称,“刘晓庆住在装有空调、卫生间、淋浴房的单间内,受到种种‘特殊’待遇”,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这些报道是严重失实的,是极不负责的,是毫无根据的,纯属炒作。”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北京市各看守所,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所有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被羁押的犯罪疑嫌人都要遵守监管规定,所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均享有同等的生活待遇。“事实上,刘晓庆在看守所里是和几名其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羁押在一个监室内,接受同样的管理,无任何特殊待遇。”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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