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天公布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质量监督抽验结果表明:河南省焦作市新型医疗器械厂等五个厂家生产的共六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不合格。 转自搜狐 为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共抽查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产品三百一十批,涉及一百三十二家生产企业,二十四家经营单位和三十家使用单位。其中三百零四批产品合格,六批不合格,抽验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八点一。抽验不合格的产品为: 转自搜狐 ——河南省焦作市新型医疗器械厂生产的批号为二00二0八二九,商标“春芽”,规格为六又二分之一的产品,不合格项目是还原物质、紫外吸光度。 转自搜狐 ——广西医药科技医疗用品厂生产的批号为二00二0八二八,商标“桂乐”,规格为B三的产品,不合格项目是药液过滤器滤除率。 转自搜狐 ——江西丰临医用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二00二0五0二,商标“赣发”,规格为GA二——七的产品,不合格项目是药液过滤器滤除率。 转自搜狐 ——江苏省泗阳县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二00二0七三一,商标“众康”,规格为BF五又二分之一的产品;批号为二00二0八0四,商标“众康”,规格为BF七的产品,不合格项目是输液流速。 转自搜狐 ——湖南平安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二00二0八0二,商标“平安”,规格为AⅡ的产品,不合格项目是连接强度。 转自搜狐 对本次抽验中不合格的产品,有关省区药品监管部门将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