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八月十六日电 台北消息: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台东县议员涉嫌小型工程款和社团补助款贪污案,台东“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包括现任“议长”吴俊立、台东市代表会主席李荣福、卑南乡长张清忠等四十一位前后任、现任县议员都遭到判处十二年至十七年重刑,这项判决引起台东政坛关切。
报道说,台东“地方法院”今天对该县四十一位前后任县议员均判处重刑,包括现任县议会“议长”吴俊立判处十六年,转任台东市代会主席的李荣福判处七年,转任卑南乡长的张清忠判处十三年。四十一人当中有十位是现任县议员,三位为台东市代表,一位为乡长。
据称,这四十一位县议员的不法所得超过新台币四千万元,将全数令其缴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