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第三者非法同居,致使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破裂,妻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长沙某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判决: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同时判令李明赔偿妻子肖红5000元精神抚慰金。
原告肖红与李明系长沙某郊县人婚前两家隔邻而居,二人自小青梅竹马,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1995年高中毕业时,二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由于未能考上大学,李明南下广州打工,肖红则留在家中帮助两家老人操持家务。虽关山阻隔,但两人仍鸿雁传情,情书不断。1999年10月二人结婚,不久后拥有了爱情结晶,婚后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去年10月,李明辞别妻儿到长沙打工。今年3月,肖红来到长沙,本想给丈夫一个惊喜,不料却撞上揪心的一幕:丈夫正与一女子同居。经了解,肖红得知丈夫自到长沙后,受不良风气影响,开始涉足婚外恋,与一名女孩杨某关系暧昧,最终发展到公开同居。
肖红无法面对现实,回家后数次自杀未成。李明知道后,也未回家探望。肖红无奈之下,聘请秦希燕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全权代理,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李明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李明与杨某的非法同居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互尊互爱、相互忠诚的义务,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根据新《婚姻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记者 陈君彰 王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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