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头胎准生证将取消 与港人结婚也要计生
2002年8月31日11:24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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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8月31日消息: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谢安国在昨天的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会上称,广州已实现了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进入低生育水平;他同时透露,头胎准生证有可能在近一两年内取消。
据介绍,“八五”期间,广州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4.79‰,而“九五”期间年均人口出生率已降至11.11‰。
广州市已进入低生育水平,《人口与计生法》实施后,准生证还需不需要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此间新快报消息说,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香港媒体对9月1日后内地公民与国外尤其是香港公民婚配后如何执行《计生法》很感兴趣。
据介绍,在广东省范围内居住、或在外地居住的持有广东省户口的人,都得执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香港居民与内地居民婚配的,只要内地居民未取得香港居留权,或还生活在广东省范围内,若违反了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就得按规定处置,即城镇居民,按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倍数额交纳社会抚养费,如实际收入超过了可支配收入的水平,同样得按实际收入来计算。
对于外国公民与中国公民的婚配,按照我国现行的《计生法》,在国外生育,内地法律不干涉。但如在广东省范围内生育,则得严格遵守《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如违反规定,同样依法处理。(杨海鹰 周琼 骆贵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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