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25日电(郑黎 陈海滨)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5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毛放军、汪备虎利用非典疫情敲诈勒索一案,当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毛放军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汪备虎有期徒刑1年6个月。这是浙江省首例利用非典进行犯罪被判刑的案件。 转自搜狐 奉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4月下旬,被告人毛放军得知被告人汪备虎的女友葛某是外地人,即谎称自己要收取一笔款需1张信用卡,要求汪备虎以葛某的名义向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5月初,汪备虎以葛某的名义向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毛放军将写好的2张以传染非典相威胁的敲诈勒索信给汪备虎过目后,分别寄给了奉化市的俞某、周某,要2人分别将人民币5万元汇入指定的信用卡内。5月5日,毛放军指使汪备虎去银行查询是否汇入。同日下午,2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敲诈未得逞。 转自搜狐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放军、汪备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方法强索他人巨额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在共同犯罪中,毛放军系主犯,汪备虎系从犯,被告人坦白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在发生非典型肺炎传染病疫情期间,却以传染非典相威胁敲诈钱财,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予严惩,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