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今日上午电 荷兰议会去年通过的“安乐死”法案在4月1日正式生效,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去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院以多数票通过“安乐死”法案,规定12岁以上的病人在身患不治之症、难以接受痛苦的治疗的情况下,在考虑成熟后,可以自愿向医生提出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其主治医生则必须就病人的要求至少征询一位其他医生的意见,并同病人讨论除“安乐死”之外挽救生命的其它方法。当一切努力均不可能时,方可实施“安乐死”。法案规定,实施“安乐死”的手段必须是医学方法,或由主治医生向病人发放药物,由病人自己服食,中止生命;或由主治医生使用药物,帮助病人结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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