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发展”的精神,减少非典对广州市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广州市国税局昨天(5月26日)公布了九大税收优惠措施,帮助纳税人渡难关。 转自搜狐 九大措施分别是: 转自搜狐 一、对在非典期间因经营困难而申请暂停营业的纳税人,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批准,在停业期间可按规定暂停缴纳各种国税税款; 转自搜狐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以及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捐赠用于防治非典事业的现金和实物,可凭上述接受捐赠单位开具的专用收据,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转自搜狐 三、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提供的防治非典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服务性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对防治非典技术成果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如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转自搜狐 四、企业为防治非典由单位购置使用和实际发放给个人的防治非典药品、用品(不包括现金)所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支出,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转自搜狐 五、涉外企业为防治非典所购买的防非典设备、消毒用品、药品和为职工支付治疗非典的医药费支出,可一次性在当年度所得税前扣除。 转自搜狐 六、从2003年2月1日起,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商业贸易、娱乐、餐饮、旅店、旅游、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等行业的企业,适当调减核定的月不开发票营业额。 转自搜狐 七、将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法定申报纳税期延长至2003年5月30日。 转自搜狐 八、对受非典影响致使经营状况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仍继续经营并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业户,从5月份起对定额重新进行核定,合理调整营业额。 转自搜狐 九、全面调高增值税起征点。下岗失业人员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由月销售额800元提高到月销售额3000元。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作者: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黄智明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