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腐防变抵御风险 广东司法行政须“十严禁”
2002年5月7日07:54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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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邓新建通讯员刘洪群)为了增强行政司法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广东省司法厅决定在5月中下旬前,开展一次全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活动。
据介绍,这次活动将以厅局机关、各地司法局以及监狱、劳教单位的全体党员、干警,尤其是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厅级干部和掌握一定执法权以及人财物管理权的干部为重点。在这次活动中,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制订了全省行政司法干警今后必须严格执行的“十严禁”:
严禁利用罪犯和劳教人员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执法环节谋取私利;严禁与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关系不清;严禁利用基建工程受贿索贿;严禁利用物品采购、银行开户收取回扣;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利用职权收送红包;严禁利用人财物管理权吃、拿、卡、要;严禁涉足色情场所;严禁以打麻将等活动进行赌博;严禁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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