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畅通工程’专家组组长、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王炜教授认为,自行车作为一类交通工具是绿色的,但它不是一种绿色交通方式。相反,正是因为自行车太多,影响了城市的道路交通,致使道路的利用率不高,机动车运行缓慢,尾气排放量增加,城市空气污染加剧。” 我是骑自行车一族,因此当我看到这样的新闻时我有着一种本能的反感,不骑自行车还让我们生活吗?可是当我在大街上一走,我感觉到专家的观点是对的:自行车的效能确实不能跟汽车比。而我一开始为反对,就是因为人性的弱点导致我们对于新理论总是存在着一些偏见: 我们总是认为自行车代表着中国普通人的人权,谁提出限制自行车的通行权就是侵犯公民的通行权;这种观点是对的,但是将其绝对化却是一种错误,其实我们知道小汽车,也是人权、公共汽车也是人权,出于城市协调发展的需要对于自行车进行合理的限制,本质上并不是限制人权,而是对于人权的一种发展。 自行车也不完全是鲜花一个,也有很多弱点,慢、体力消耗大,道路的利用率低;在城市不断发展,生活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应该正视其不足,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取代。而不应抱住不放。 时代在发展,有些我们已经习惯的东西总是要被取代的。但是我们认识中有着这样的惰性:总是希望听到与我们习惯相符的观点,而不愿意听到不同的观点。也许有关专家提出自行车应予限制的观点挑战了我们的心理定势,而让我们不安,可以预料有很多人会出面反对。这使我想起了吸烟者的故事,当有人告诉吸烟的人吸烟会得癌症的时候,吸烟的人第一个反应就是那理论是错的,而不是认为自己吸烟是不对的。当专家告诉我们自行车有碍城市运行时,我们很多人不是反思,而第一个反应就是认定那理论是错的。偏见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我们的认识。 社会在进步,中国人并不永远是骑自行车的命。如果需要,抛弃自行车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社会进行了妥善的安排。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自行车的作用,理性地对待专家的意见。 (作者 邹云翔)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