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结束不久的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深圳市政府提出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将企业总经理聘任权交还给董事会,在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进行CEO试点,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担任,使日常经营决策一体化。市政府拟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集团董事会。授权经营集团公司董事会由企业管理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和社会聘请独立董事构成,原则上各占1/3。 转自搜狐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解决了国企管理中出资人缺位的问题,但国企管理中常常出现的“政府越位”也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两会后,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周放生研究员表示,国资委不能变成“婆婆加老板”。这将是国资委面临的最大的考验。国资委要想既能保持出资人的权益,又不越位,就必须进行制度创新,而且还要进行管理方式、管理模式的创新。深圳市推出的这一举措正是制度创新的尝试,这将有助于从制度上实现国有资本的人格化。 转自搜狐 一个企业兴衰的关键在于其经营者,经营者的问题关键又是他的长期的物质利益如何同企业的长期发展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荣辱与共,风险共担”。原来各地对国企采取的管理方式基本都是委派政府部门专门官员进驻企业管理层,这样的路径就导致了经营者许多时候关心的不是如何把企业做大、做强,而是把企业业绩作为从政的考核,这就可能导致短期行为的发生。 转自搜狐 一旦企业经营者与政府部门割断人事联系之后,这种行政权力配置资本的管理方式就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变。这样一来,国有企业可以从市场上寻找优秀的经营者,经营者通过把企业做大、做好来体现自身的价值,经营者的管理和决策将真正从长期效果出发。 转自搜狐 国外的经验也表明,使国企所有者与经营者完全分开是促使国企走向良性经营的重要因素。如奥地利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原来都由政府任命,再加上其他的因素导致该国国企效益一直较差,后来该国立法规定国企经营者不允许由政府委派,必须在市场上聘请最有能力、最优秀的经营者来担任,除此之外还采取大规模的企业裁并等措施,结果三年后,奥地利的国企基本上摆脱了亏损的困境。不但是奥地利,大部分的国家在管理本国的国有企业时都基本采取“间接管理”的方式:政府对于企业的微观经营(如人事安排、经营决策等)基本不插手,政府主要在宏观上进行调控,负责国有企业的成立、解散、合并、股份购买与出售等重大资产经营决策。 转自搜狐 经过连续几轮的国企改革进程,目前国企的产权关系已经被理顺,企业已经初步树立了资本经营的主体地位。下一步改革目标就是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保证企业实现经营的完全独立。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逊所说,“现在(中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产权的问题,而是经营方式、组织方式的问题。”国资委建立的主旨就是力促对国企进行宏观的间接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深圳的改革就是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我们期待着详细措施的早日出台。 转自搜狐 □本报评论员 于平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