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有关负责人了解到,国庆放假期间,北京市工商局12315服务热线将保证人员坚持值班,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时间为早8:30到晚17:00。同时,市局和各区县分局将安排执法人员留守,确保举报畅通,快速反应。 那么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拨打12315,进行消费投诉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据介绍,当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都可以拨打12315电话或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如果需要当面投诉举报的话,消费者需携带好购物凭证、商品质量检测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到经营者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商所投诉举报。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被诉方;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未超出投诉期限;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投诉时消费者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另外,下列投诉不予受理: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方面的纠纷;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或保证期限的;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经营者已经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此,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购物时一定要将发票、收据等有效凭证妥善保存好,投诉前最好先弄清该投诉是否属于工商部门管辖予以受理的,还要尽可能弄清被投诉方详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以便更及时准确地解决问题。 另悉,随着“十一”旅游高峰的到来,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公布了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总值班室电话和投诉电话,总值班室电话是(010)65201207,投诉电话是(010)65201206,这两部电话将从9月30日17:00开始启用,直至10月8日8:00结束。 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各区县电话 东城分局:64010315 西城分局:88087528 崇文分局:67159427 宣武分局:63562566 朝阳分局:65931166-208 海淀分局:82692019 丰台分局:63442321 通州分局:69518351 房山分局:69368315 燕山分局:69347606 延庆分局:69141559 昌平分局:89706315 怀柔分局:69643159 密云分局:69044826 大兴分局:69253026 顺义分局:69442315 平谷分局:69975744 石景山分局:68870253 门头沟分局:69837315 首都机场分局:64566436 北京西站分局:6398405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67881668 天安门分局:65243322-2107 机动车管理分局:63401139 重要商品管理分局:67736047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6224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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