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莉:大家经常问独生子女父母给奖励了,不生孩子的贡献更大。上次做北京热线的时候,我专门解答了这个问题。您选择了不生育的生活方式,作为政府不能干涉你。但是作为政府的导向,我不能导向大家都不生育,就是用简单的话来说,对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不反对,但是也不提倡的态度。为什么?有两条理由。一条就是一个民族要繁衍,一个社会要发展,不可能导向大家都不生育,没有人口了,这个社会怎么发展,民族怎么繁衍,这是不可能的。第二个理由,养育一个子女,不仅是一个家庭的责任,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一份责任,您没有尽这份责任,所以政府不提倡。我提这两条之后,一些无子女的同志就表示认可。我们单位也有这样的同志,他们也找到法制处说我们应该怎么样,后来这两条一说,他们觉得应该理解。
有的同志比较关注在可以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九种情况里,有一条是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经过一定间隔以后,可以生第二个子女。这条政策,有人老问我是不是政策放宽了,我说不是,这条政策从99年条例出台,就一直在9条政策里,只不过过去这种情况比较少,现在这种情况逐渐要多了,我希望大家回去把这条政策给我们那些独生子女们宣传好,宣传清楚,希望大家符合这一条的都能够珍惜这个权利,该生就生下来。我们去年搞了一个独生子女的意愿调查,只有58%的独生子女他自己再找一个独生子女,可以生两个,还有42%的人不知道。我们希望大家知道这条政策,能够享受这个权利,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这是人口政策的一个自然过渡,其实独生子女政策并不是最好的政策,我们国家在一种人口基数非常庞大的情况下,无奈选择的政策。现在既然这一代已经过去了,专家们做过测算,我们国家要想控制人口的话,只要一代人做出牺牲就够了,对于我们的下一代,应该就可以生育两个子女,两个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最好的,我们希望我们下一代独生子女再结合以后,该生两个就生两个,这个对于缓解北京20年以后老龄化的问题有作用。希望大家既享受这份权利,也对社会尽这样一份责任。但是生育二胎还有一个条件,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达到28周岁以上就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当然,在怀孕之前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申办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米娜:计生干部能提出这么多问题,是不是说明大家的工作态度非常认真?
李芸莉:对,说明大家认真研究了,确实说明大家研究条例了,而且大家工作在第一线,市计生委在市里相对管的还是宏观的,大家是最直接的接触老百姓,最直接接触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情况,我也非常希望有这样的机会跟大家交流,知道很多特例,回来我们再去规范。我们现在是这样想的,一个政策出台到最后真正落实有一个磨合的过程,在这个磨合的过程当中,我也给我们管信访接电话的同志提出,把群众提出来的问题记录下来,过一段时间就碰一次,把群众提出的问题归纳一下,然后再汇总一下,过一段时间再提出问题,我们再汇总。十来天之前我们刚碰过一次。大家有问题就给我们提出来,有些基层可以灵活处理的,有些是必须市里出政策的,我们就来研究,逐步再给大家规范、明确。群众不要着急,一个政策出台以后,一开始肯定先处理普遍性的、一般性的情况,我们把它处理完了,有一些个别的、特殊的问题,我们留到后期逐渐再来解决,所以群众不要着急。9月1号实施,不一定9月1号马上就领到一千块钱,工资还有补发的问题,所以肯定能领到这个钱,不要着急,而且包括独生子女奖励费十块钱,如果9月1号手续没办下来,到12月份一样补给你。
米娜:听了专家的解答,大家心里应该有底,钱跑不掉。
提问:在国家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时候,有一部分响应政策的号召,生一个子女,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什么是独生子女父母这个概念讲清楚了,是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不是客观形成的。另外一个是79年11月1日才开始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时的条件就是子女14岁以内可以领证件。我们单位有一个同志,孩子在64年出生的,但是已经领证的时候已经过了14岁周岁,但是又补办了一个证,这种情况可不可以领取一千块钱的父母奖励费?
李芸莉:我们查了文件,当时有一个革委会564号文件,当时是这样规定的,11月1号实施,14岁以下可以领证,但是当时有一个规定,超过14岁的也可以领证,但是领的这个证管什么用的?这个证是给他享受招工、招生和分房的优惠,而不享受两块五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所以我们按照这个政策延续下来,一千块钱就不让他享受了,当时分房的条件他享受过了,有一批人。实际上就是当年领过两块五的才给,当年没领过两块五的不给。现在我们的咨询电话就在解释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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