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颁布《著作权法》已经10多个年头了。从电视、报纸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镜头:一堆小山包似的非法出版物,被压路机、纸浆机轧得粉碎。然而,综观当下图书市场,盗版并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相反的是,盗版现象却遍地开花、愈演愈烈。 前些天,在北京新街口的一家书摊上,笔者目睹了盗版书的“精彩”场面:在一排标价“10元1本”的书柜上,齐刷刷地摆着目前市面上最新最好最畅销图书的盗版,有希拉里的《亲历历史———希拉里回忆录》、毕淑敏的《拯救乳房》、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金河仁的《菊花香》……只要是畅销书,这里“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而价格却异常便宜,像近日刚由译林出版社推出的《亲历历史———希拉里回忆录》,原标价是29.80元,而盗版书售价只有10元。我翻看了其中的几本,这些书文字上并无多少差错,纸张的质量也不比正版逊色,只是字迹稍稍模糊一点。惟一能辨别真伪的是书中的图片,清晰度与正版相差悬殊。不过,对于那些纯文字的书,质量就相差无几了。在价格只是原版书1/3的诱惑下,读者会选择哪种书?这就不难明白盗版为何如此猖獗! 时下的盗版,不仅有盗书的,而且有盗名的。著名作家陆天明说,他搜集到利用他的名义出版的盗版图书有9种,有一本叫做《情天欲海》,内容淫秽,让他哭笑不得。而一本名为《丰乳玉臀》的盗版书,署名却是陈忠实。目前国内的一些知名作家,如余秋雨、池莉、莫言等,都曾遭遇过盗版和盗名。 盗版泛滥最大的受害者,自然是著作权人。盗版图书不但侵害了作者的经济利益,而且损害了他们的名誉与精神。很多人对这种盗版行为恨之入骨,他们走上了反盗版的道路,最后却一个个地败下阵来。著名作家余秋雨曾经痛感非法盗版之猖獗,痛心疾首地发出了“我要罢笔”的呼喊,但最终又不得不放弃,书照样出,而反盗版的事却只字不提了,因为说了也白说。 盗版为什么会愈演愈烈?打击盗版为何如此之难?说白了,无非是两个问题:正版和盗版图书的价格相差为何如此悬殊?这个问题引申开来就是:是不是存在出版暴利?另一个问题是:打击盗版应该从何入手?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买盗版的原因主要是价格便宜。比如一本《现代汉语词典》,正版的价格是55元,而盗版的只要10元,并且盗版都使用电子扫描,在内容上也没有不同,在印刷质量上相差并不十分悬殊,不用说学生,就是普通工薪阶层读者,也可能更愿意选择盗版。 至于有人说打击盗版也是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道理上可以这么说。问题是,消费者也是理性的购买者,追求最大的偏好本来无可厚非,仅仅责怪消费者并不能对打击盗版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事实上,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今天,谁敢说自己没有买过或用过一本盗版的书、一张盗版的光盘?所以,关键的问题是让过高的书价降下来,同时增加打非惩罚力度。 我以为,在打击盗版问题上,过去有关部门存在着一种错误的思路:总是强调从源头抓起。这种思路做起来并非易事,因为盗版的源头一般都在暗处,查处起来谈何容易。其实,打击盗版应该从“流”入手———即从销售环节入手,如新华书店、集体书店、个体书摊,谁卖盗版就查办谁,把出路堵死了,盗版问题自然就解决了。因为商家一般都在明处,只要读者或出版社、作者从商家买到盗版书,又有发票,商家想抵赖也不成。这也是国际上打击盗版的惯用做法。当下我国对商家实行“一发现卖盗版就查封”的办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还不如用巨额罚款更有惩罚力度。 如果出版社能够压低正版销售价格,使卖盗版的商家没有暴利可图,在巨额罚款制度的威慑下,他们就会对卖盗版书望而却步。没有了商家这一出口,盗版者的经济利益也就无法实现。这样,解决盗版问题就指日可待了。 (作者 肖云祥)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