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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清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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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3日11:5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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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淄博 8月 22日讯(记者张吉宝 通讯员王昊天)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淄博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清退编外不合理用工和分配下达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的通知,要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清退编外不合理用工,用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据了解,今后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将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000人。据了解,这次规范清退的范围包括: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超过退休年龄的其他人员,重新聘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岗及内部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和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等。据介绍,淄博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种临时人员要予以清退,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今后,凡是新增保安、保洁、保绿、公共设施养护等其他后勤服务岗位,都要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对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腾岗招用“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可享受优惠政策,并将按照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两项补贴之和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每年安置1人,每满一年,可获得1000元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只补贴单位缴纳部分,属于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仍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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