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7月27日通过,修订后的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该条例与原条例相比,内容有如下新变化:服务手册替代一孩生育证。取消发放一孩生育证制度,发放《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替代一孩生育证。 (徐哲 何振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