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8月13日电(记者阎志江)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有一个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努力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为世界公认的健全完善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这是司法部副部长刘飏今天在这里结束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总结暨表彰会上提出的要求。
刘飏说,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举办为确立、实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开了个好头,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今后要下大力气加强对司法考试的理论研究,要在总结首次司法考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考试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尽快建立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的备案管理制度,要研究和建立任职、执业前的培训制度。
刘飏说,在司法考试的制度建设上,要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借鉴国外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及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在司法考试模式选择和方案设计上,围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这个宗旨,对考试的时间、次数、方式、方法、内容、科目、题型进行科学设计;在相关制度配套上,要研究并尽快建立和国家司法考试相衔接的法官、检察官、执业律师的选拔制度、从业前的培训制度、职业交流制度以及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机构的调控和管理制度;要抓紧立法,为健全完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提供法制保障。
针对一些地方司法考试考前辅导、培训出现的既无资质、又无固定场所和授课证书、临时搭台拼凑讲课人员办班,收费惊人;以虚假广告宣传招揽复习人员,有明显欺诈嫌疑的问题,刘飏强调,为了对广大应试人员负责,今后必须加强对考前培训市场的规范和监管,通过联合有关部门,确定办班条件,制定处罚规则等办法,规范考前辅导、考前培训。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四川、浙江、湖南、云南、广州、江西九江、吉林通化、河南驻马店等地的代表介绍了组织实施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经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总政治部分管国家司法考试的司法厅局负责人,国家司法考试处、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吉林省政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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