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的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线”向本报介绍到港卖淫的内地女子常常会面对的命运——
本报深圳讯 记者宋毅报道:本报求职者神秘失踪的报道见诸报端后,不少人对此案件进行多样猜测,而一名对此类犯罪比较熟悉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犯罪分子会采用多种手段控制少女,不少少女甚至一到犯罪分子的住所就被控制。而这些被拐骗到香港卖淫的女子命运多舛,“赚钱”的概率几乎是零。
作案手段:殴打强奸拍裸照
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分析,这种拐骗内地女子到香港卖淫的犯罪活动早在10年前就已经出现,不过,目前这种犯罪活动“呈愈演愈烈的趋势”。
该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些女子一旦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几乎无一能够逃脱卖淫的命运”。
他告诉记者,犯罪分子一般会针对不同的受害者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赚钱心切的受害者他们会直接告诉对方,到香港做“鸡”挣钱快,并愿意为她们提供去香港的方便;而对于那些虚荣心强的受害女子,他们往往先带受害者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让她们的虚荣心受到刺激,然后告诉她们到香港卖淫可以满足她们对于物质的追求。
“其实受害者一旦到了犯罪分子住地,就已经被控制了”,他们对付不愿意就范的受害者的手段更为残忍:先对受害者采取殴打和强奸等暴力措施,然后采取拍裸照甚至扬言杀害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恫吓胁迫,并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恩威并施,这些人不久就会失去抵抗力而就范。
他更告诉记者,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目前通过上网“钓鱼”来拐骗受害者到香港卖淫的事实也不在少数。
出境途径:办旅游证件出关
该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目前由于港澳旅游手续简单,办证方便。因此,犯罪嫌疑人可以轻易把受害者送到香港。他认为这些人偷渡到香港的可能性不大。
该人士称,在犯罪嫌疑人认为受害者已经在掌握之中之后,就会把受害者送到香港卖淫。
“之所以说这些人最后变成自愿,是因为出关的时候,只要受害者在过关时呼救,犯罪嫌疑人肯定会被抓获。”该人士说。
女孩命运:每天“上钟”逾10小时
在该人士看来,“受害者一旦踏上到香港卖淫的道路,就踏上了不归路”。
知情人透露,受害者一旦踏上香港的土地,就又被跨境犯罪团伙控制。
受害者到香港前,嫌疑人会告诉受害者在香港卖淫每天可以赚取数千元,但是一旦受害者真的到了香港,完全是另外一种结果:每天“上钟”10个小时,接十来名嫖客。尽管每次接客受害者得到的费用为350元左右,但是往往要被犯罪团伙扣除“伙食费”,以及给“马夫”的费用等,真正到卖淫者手中的钱不会超过百元。
事实上这些钱也是由犯罪嫌疑人“代为保管”,而一旦卖淫者超过“保鲜期”离开香港时,卖淫者能够得到多少钱完全由犯罪团伙“定夺”,而一旦卖淫者被警方拘控,便是颗粒无收地被遣返离港。
知情者称,由于长期连续每天超过10小时“接客”,不少卖淫者被折磨和摧残,往往落下严重的性病,甚至发生卖淫女接客时猝死的惨剧,“用生死难卜来形容卖淫者在香港的处境再恰当不过了”。
招工方式成为新例
知情人透露,和原来仅仅在卖淫女当中物色赴港卖淫对象不同,目前通过招工的方式拐骗受害者到香港卖淫成为一种新型色情犯罪方式。这一方式更具有血腥味道和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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