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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发放出国留学人员居住证并兴建留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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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8日17:3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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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10月18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政府在日前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居住证》管理办法,决定给短期来深创业和居住的出国留学人员发放居住证,并规划兴建留学生公寓。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市引进出国留学人员的力度明显加大,截止10月中旬,今年已引进出国留学人员840名,是去年全年总数的3倍。目前在深圳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已近4000人。
有了《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居住证》后,在深工作的出国留学人员可享受多项便利,如可凭此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其未成年子女入园、入中小学就读可免缴纳借读费,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或留学生公寓,可到公立医院就诊,申办留学生企业可享受注册手续上的便利和有关优惠政策。持外籍护照的出国留学人员按照有关税收法规享受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免和优惠待遇;持中国护照并在国外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在深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除减免法定费用外,可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同时可按国家规定购买外汇,通过指定银行汇出国外,或凭有关部门的外汇携带许可证携带出国。
据介绍,《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居住证》的发放范围包括持中国护照的非深圳籍的出国留学人员——含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已加入外国籍、持外国护照的出国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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