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省有关部门宣布,从现在开始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这次专项整治要求:在2000年5月份以前经市、县成品油主管部门批准,目前正在建设或尚未开工的加油站,一律停止建设;2001年9月30日以后未经省经贸委批准建设的加油站,原则上予以关闭,正在建设的要立即停工,并拆除加油机、油罐等经营设施。对有严重偷逃税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私拆加油机铅封、私改加油机电脑板和税控装置等的加油站,必须立即停业,并予以关闭。(省经 薛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