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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暴力抗法案圆满解决 三案犯被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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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3日12:3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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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强通讯员吴江天)昨天上午,福田区人民法院对12·22暴力抗法案(本报8月20日A06版曾详细报道)进行了一审判决,3名被告李启兵、李继荣、李继路因妨碍执行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昨天上午9时30分,在福田区法院第五审判庭,12·22暴力抗法案件再次开庭,经过审理及合议庭合议后,法院作出判决:3名被告因妨碍执行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三案犯均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会上诉。至此,发生在去年12月22日,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二路乱摆卖“走鬼”袭击城管执法人员,致使多名执法人员受伤的暴力抗法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判决的执行期从三案犯关押之日算起,由于之前,三人已在福田看守所关押了一段时间,抵消刑期后,李启兵将于1个多月后被释放,李继荣、李继路将于2个多月后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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