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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力促进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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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4日07:40 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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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10月23日电 黑龙江省加大对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扶植、建设力度,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奔小康。
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区别于传统合作组织(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主要指从事同类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本着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主决策、自我管理、民主监督等原则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
据统计,黑龙江全省现有各类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816个,比去年同期增长26.2%。这些组织为农民提供了产前、产中、产后各种服务,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去年全省43.2万户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人均纯收入达到2940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4。
根据这个实际,黑龙江省日前提出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产品开发,大力发育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每个县(市)和乡镇都围绕区域优势产品开发组建起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每个优势主导产业都建立行业协会,基本形成上下贯通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体系。起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农民”的作用,推动农民收入长期稳定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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