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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容许黑恶势力横行 公安局长都要立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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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1日12:38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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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新华社济南1月10日电 山东省公安厅10日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命令,要求今年在全省开展创建“无黑恶势力县市区”活动,所有县市区公安局长都要立下军令状,确保本辖区无黑恶势力横行。
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打掉了多个黑恶犯罪团伙,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增长势头,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但是,在个别集贸市场和运输、建筑、娱乐等行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欺压群众的恶势力。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所有县市区公安局长都要和上级公安机关立下军令状,确保本辖区无黑恶势力横行。如果有黑恶势力横行而长期得不到惩处,人民群众怨声载道,所在县市区公安局长要引咎辞职或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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