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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食人鲳最高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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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9日11:0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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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
销售食人鲳最高罚5万
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发现该鱼进入市场可向渔政部门举报
针对有关食人鲳的热点问题,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省渔政总队总队长刘物开。
问:广州市场上的食人鲳从何而来?对于销售这些非法进入食人鲳的行为会作怎样的处理呢?
答:广州市场上的食人鲳究竟从何而来,这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但按照《渔业法》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广东省渔业主管部门至今从未批准过食人鲳进入我省,这表示目前广州市场上销售的食人鲳都是通过非法渠道进入的。而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将要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问:目前国内有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非法销售外来鱼种,比如食人鲳的法律法规?
答:目前尚未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非法销售食人鲳的法律法规,不过,国家农业部已明确要管好食人鲳这样的外来物种,并正在制定关于食人鲳等外来物种进口、出口、销售、养殖等规定。
问:广州、深圳、佛山、顺德都查到了食人鲳,我想问您,从目前来看,食人鲳是否将给广东带来了生态危机?这一直是有争论的问题。
答:有关部门已经达成了共识:一旦该物种进入自然界形成种群,它必将带来难以预料的危害!放生到自然界,它的生存能力将会增强好几倍,极易形成种群。这样的话,它将威胁到本地鱼种的生存,破坏生态平衡,影响珠江渔业的发展,给广州、广东的菜篮子工程带来影响,尤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咬伤到江河游泳、捕鱼的人,并可能会咬伤牲畜等,在南美洲的巴西某地,每年都有1200头左右的牛被食人鲳吃掉!所以,作为渔业主管部门,对于食人鲳的态度是发现一条处理一条。我们希望市民共同来抵制食人鲳,如有市民购到此种观赏鱼,可移交渔政部门处理,如发现市场仍有人在售卖食人鲳,可打举报电话:020—8412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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