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公安厅签署命令,追记五华县公安局民警李东辉个人一等功一次,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李东辉同志为革命烈士。
李东辉牺牲前是五华县公安局锡坑派出所民警。2001年10月8日下午,派出所接到报警,近江村发生绑架人质勒索案。李东辉受命与其他民警一起展开侦查,于当晚11时许将犯罪嫌疑人魏兴贵等6人抓获。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人质被另3名同伙胁持在县城附近的新变压器厂闲置的厂房内。9日凌晨,李东辉与其他6名民警赶到那里,3名看押人质的犯罪嫌疑人闻讯随即逃窜,李东辉抓住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搏斗中,李东辉从10多米高的楼上跌落地面,身负重伤。经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9日凌晨1时不幸牺牲。警方当晚成功解救人质,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项仙君 张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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