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桂丹)爱喝饮料的付先生去年喝饮料喝出了问题,他在饮用"鲜橙多"饮料后出现了不适,经桂林市卫生防疫站检测,该饮料细菌总数每毫升达到160000个,付先生为此状告生产厂广州统一有限公司,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昨天审理了此案。 据付先生说,他在去年9月购买的两箱"鲜橙多"饮料,饮用后出现腹泻等状况,其后才发现饮料瓶盖发黑,包装鼓气等问题,为此他找到了消费者协会,质量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市防疫站对他所购买的两箱饮料各抽了三瓶进行检验,查其中2001年7月13日所生产的饮料细菌总数超过每毫升3000个的最高标准。在法庭上,生产者代表对检测结果没有异议,但不同意付先生所要求的9800元的赔偿要求。 经法庭调解,广州统一以800元的赔款了结此案。《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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