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在此感谢搜狐给我们这个机会把我们的遭遇讲给大家。 > 春节前,我陪女友去中关村的海龙大厦购买电脑,因为担心质量,所以我们决定购买一台品牌机,因为品牌机都有售后服务,出了问题不用自己瞎忙活,打个电话就可以找厂家来解决。因为先前我的两个朋友都购买了“托亚”这个品牌的电脑,觉得售后服务还是很到位的,因此我们就直接来到位于海龙大厦一层品牌机柜台的“托亚”电脑柜台前。经过与销售人员的交流,我们决定按自己要求的配置购买一台“托亚”电脑。讨价还价是必然的,我们把价格从5750元降到了5550,双方同意,对此我们也就比较满意了,当时就交了一百元定金,并与销售人员、销售经理签了送货合同。可是谁知第二天在我们满怀希望等待时,前一天的销售人员打来一个电话,说他们经理昨天算错了价钱,5550元不能卖给我们,让我们再加三百元才给我们送货,不然就让我们自己到海龙去取定金去,口气还很强硬,好像我们犯了什么错似的。我们说那个订货合同已经都签了,价格、送货时间都写得清清楚楚、三方都签了字,他这边说不送就不送了,那当时还签那个合同做什么,那个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他居然说他们不管,那个价钱就是不卖,我们爱找谁找谁去。我们非常生气,打12315热线投诉,但是热线说当地的工商部门只有调解的权利,如果调解不成也只能我们自己去取定金或者打官司,让我们很无奈。我们咨询了一下,打官司的话我们是肯定会赢的,因为合同在手,但考虑到时间、精力的付出,我们又犹豫了。其实并不是说很在乎这三百元钱,关键是心里的气没法咽。既然合同都签了,他们说反悔就反悔,把一切都丢给了我们,还让我们自己去取定金,到底是谁欠谁的呀?他们反悔就只能调解或打官司,我们消费者要是说不要了那一百元定金就绝不会还给我们,为什么吃亏倒霉的就是我们消费者呀,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呀?当然从另一方面,就算说是真是他们算错了价钱,不能卖,卖了就亏本了(事实上对此我们表示很大的怀疑,因为当时那个经理不停地在用计算器算价钱,一遍又一遍,他们后来说是少算了一个刻录机的价钱,但在相差的价钱上明显不能自圆其说,而且刻录机也写在订货单上,他怎么可能没算呢,天知道他们有什么原因),“托亚”也算是一个还行的品牌,我们也是看在过去买过它的机器觉得还不错才相信它的,这样一搞,连合同这种白纸黑字有签名的东西他们都可以说反悔就反悔,那还怎么让我们去相信它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呢?我们一方面在为待遇上的不公平懊恼,也为一个品牌为何这样子来打击消费者对它的信心而奇怪,他们销售人员出了错误,就要由我们消费者来承担。最后这件事我们忍气吞声了,因为我们觉得自己的力量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任人宰割就任人宰割吧,至少以后我们不再相信这个品牌就是了。 > PS:销售人员和销售经理的名字我们都还有,如需要可以提供 >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