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天(1月22日)下午,珠海市举行集中宣判大会,对一批贩毒罪犯和一名杀人犯作出终审判决,并首次对两名死刑犯实施注射死刑。
罪犯一 贩卖海洛因二审判死
罪犯吴汉平,男,1965年4月9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普宁市人。2000年5月21日,吴汉平在珠海市平沙镇平塘大街向吸毒人员陈贵风、吴景堂贩卖了海洛因共50克。同年6月8日,侦查人员在吴汉平的暂住地查获其买回准备用于贩卖的海洛因503克。
本案经省高院二审终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吴汉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二 为报复尖刀捅死人
罪犯陈中华,男,1978年12月8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浏阳市人。法院审理认为,陈中华因被害人李小枚曾与他人共同殴打、抢劫过自己,遂产生报复念头。去年10月25日晚7时许,罪犯陈中华携尖刀,乘摩托车到井岸镇电影院,当见到李小枚后,即持尖刀捅入其左腹部。李小枚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案经省高院二审终审,判处陈中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行刑 注射药水由法警完成
昨天,法院还对杨景立等5名贩毒罪犯作出缓期死刑和有期徒刑的终审判决。宣判结束后,罪犯吴汉平、陈中华被执行了注射死刑。
据法院介绍,注射死刑的执行地点分为:行刑室、操作间、观察室;行刑时,先由专业医务人员在行刑室为罪犯插上针头;然后由执行法警在操作间完成药水注射,罪犯毙命时间为两分钟左右。
■新闻链接 全国首例注射仅用32秒
我国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注射等方法。
1997年11月4日上午9时,昆明中院在全国率先对4名死刑犯执行注射死刑,第一个被执行的是死刑犯张荣才。从开始注射药物到死亡,时间刚好过去32秒。据了解,注射过程分两次,第一次是注射麻醉药物,第二次注入另一针特制药液,令其安静地死亡。
据了解,迄今为止,我国昆明、成都、长沙、北京、深圳等地方法院均已实施了注射死刑。
2001年9月13日的最高人民法院昆明会议指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是我国法治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具体体现,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化、人道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记者黄殿晶 通讯员任慧娟 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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