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华裔少女被控袭警案追踪:滥用武力的结果?
2002年7月25日14:4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面对4名持枪警察 一共挨了4颗子弹——华裔少女竟被控袭警
大洋网讯 7月19日中午,洛杉矶的蒙特利公园召开了一场不同寻常的记者招待会。这是由全美最大的亚裔民权团体“80/20促进会”洛杉矶分会、大陆侨团代表以及南加越柬寮侨团等联合发起的,目的是为遭警察射击身中数枪的华裔少女郭帅争取舆论支持。郭帅本人由于被安置在少年教养院内无法露面,她的辩护律师布洛可威和她的父亲郭威出面替她陈情,为她呼吁。
到底是“袭警”还是被“警袭”
曾经身受重伤的郭帅之所以一直被安置在少年教养院,是因为她现在正被起诉犯有“袭警”罪。她的案子将在8月28日于文杜拉高等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但是,究竟是她企图“袭警”才遭到警察射击,还是射击她的警察戴着“有色眼镜”不由分说地向她开枪呢?
警方和郭帅各有说词
据环球时报报道,枪击发生在洛杉矶西北的文杜拉县宝石大道728号独立民宅中。今年5月5日晚上10点半左右,文杜拉警察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电话,称寄养在自家的14岁少女“手持日本武士军刀”要自杀,还威胁要杀死家中其他人。涉案的警察称,他们3男1女共4人赶到现场后,看到郭帅手里握着一把长约11英寸的刀从二楼往下走。女警员命令她别动,放下刀,但郭没有听从命令,仍高举着刀继续朝女警走去,而且速度更快。警察后来提供的书面文件中说,女警员一边后退一边重复以上命令,在退到厨房的墙边无路可走时,双方的距离仅为“几英尺”,女警员被迫连开两枪,郭帅没有倒下,再开一枪,她才倒下。
警察开枪时双方之间的距离是案件的重点之一,这将会决定警察开枪合理与否。文杜拉县检察官表示,枪击发生时,郭帅和开枪女警之间的距离为4到6英尺之间;而郭父代表女儿陈情时则说,当时双方至少相距10英尺。此外,郭帅向女警走近时,手中的刀是否高举也至关重要。郭帅说听到警方大声吆喝着闯进门之后,握刀的手已经不由自主地放下了。她朝前走不过是想和女警沟通,因为对方也是女性,但没有想到对方却向自己射击,甚至在她倒下后还向她连开两枪,其中一颗子弹射穿了她的右腹部。
反目父女又走到了一起
郭帅一家移民自中国沈阳,她父母已经离异。郭帅性格内向,平时沉默寡言。去年10月由于交男友遭到父亲反对,她搬至后来的寄养家庭。郭威因此也失去了对女儿的监护权。不过,不论过去存在哪些误解,也不论是否有对女儿的监护权,做父亲的在女儿遇到麻烦时依然挺身而出。至于一度传出的郭帅当时有孕在身一事,目前已被检方和警方否认,他们说“没有证据显示她怀孕了”。
律师精心准备为少女辩护
郭帅成为本案的被告后,她的代理律师布洛可威为她准备了有力的辩词。首先,布洛可威认为警察“滥用武力”、“反应过激”。他表示,只要用大脑想一想便知道,一个14岁的少女,面对4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如何敢于“袭警”?同时,警察到达现场后,面对“感情困惑”(警局发言人的原话)、企图自杀的弱女子,没有试图安抚让她冷静,而是大呼小叫制造紧张局面,更连开4枪,这显然是“滥用武力”的行为。其次,作为辩方律师,布洛可威将请有关专家对郭帅进行精神测试,以便确认她在事发当时是否情绪反常、心理失控等。最后,由于这是一起少年案件,辩护的难度高于成人案件。它没有12人陪审团,也不公开审理,最终的输赢将由法官一人说了算。鉴于这一点,布洛可威将首先和检察官谈判,争取庭外和解。如果谈判失败再交由法官判决。一旦法官的判决不利于被告,辩方还将提起上诉。
假设辩方得以证明“袭警”指控不成立,同时也证明警方的确有“滥用武力”的行为,律师就能够代表郭帅进一步向文县政府提出索赔,毕竟郭帅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目前,郭帅的父亲正要求有关方面将女儿转移至条件好些的环境中,因为中弹后两度入院治疗的郭帅身体虚弱,而她目前所在的少年教养院条件很差。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