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记者王立彬)未来5到10年内,长江、黄河、海河、松花江等我国七大江河的防洪水平将全部基本“达标”。
1998年发生特大洪水以后,中央加大了对水利建设的投入,每年安排进行堤防建设的投资约有200亿元,其中长江堤防每年安排100亿元左右,明年全线要基本达标。三峡工程建成以后,长江可以抵御百年一遇的洪水,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荆江不分洪。
做为京畿重地的海河流域,10年内基本建成以堤防为基础、以大型水库和蓄滞洪区为骨干、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的综合防洪体系。京津地区的永定河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北运河、潮白河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通过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使北京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中永定河三家店至卢沟桥枢纽左堤按可能最大洪水设防;天津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石家庄等重要城市防洪标准达到国家防洪标准的要求。通过海堤建设,使沿海城市、港口、油田的海堤防潮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其他海堤防潮标准达到30年一遇。卫河、滏阳河及大清河上游支流,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经过10年左右时间,嫩江、松花江将基本形成综合防洪体系,有效防御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如再发生1998年那样的超标准洪水,出险的程度和抗洪抢险的难度将大为减轻,可以确保干流堤防、主要铁路干线和哈尔滨等沿江主要城市的防洪安全。对哈尔滨、长春、齐齐哈尔、大庆等城市的防洪建设作出新的安排。根据《国家防洪标准》,哈尔滨、长春两市的防洪标准由原来确定的100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与此同时,佳木斯、牡丹江、松原、乌兰浩特等城市,大庆市主城区和主力油田的防洪标准从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哈尔滨、长春、齐齐哈尔、大庆等城市的防洪建设随防洪标准的提高作出新的安排。
据介绍,按现在的投资强度,黄河、辽河、珠江和太湖等其他各大江河流域,通过5至10年的努力也都可以达到规划标准,即可达到与现在国民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防洪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