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花季少年结伙作案5起 少年为何走上邪路
2002年9月25日11:59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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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2-09-25 11:20:49 2002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江某等3个处于花季年龄的孩子因涉嫌抢劫被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发经过
15岁少年江某、张某、乔某3人的成长经历有相似之处,其家庭教育均较为欠缺,他们也因此由厌学到辍学,有家不归。
3人在网吧结识,并认识了比他们大一岁的少女马某。4人常聚在一起吃喝、泡吧,因手头拮据,共同打起了网友的主意。
今年5月10日,江某、张某、马某到一网友家玩,趁机偷走人民币1万元及项链、戒指等物。5月22日,江某等4人共谋对马某认识的网友闫某实施抢劫。当晚,由马约闫在李村公园见面,然后马骗闫骑摩托车将其带至青岛华侨学校门口,埋伏在此的张某、江某随即上前用装有砖头的公文包猛打闫某嘴部和后脑勺,乔某趁机上前抢走闫某手机,并骑闫某摩托车带马某逃离现场,江、张也借机逃窜。次日,4人将所抢手机销赃。上述4人结伙作案5起,盗窃抢劫财物价值1.5万余元。基本情况
江某,男,1986年10月出生。父母从商,家境殷实,父母忙于生意,爷爷奶奶对于惟一的宝贝孙子十分溺爱,在家里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父母的话也不听,甚至厌倦学习。江某初中刚上一个星期就辍学,13岁开始在夜总会替人看场,并结交了一群狐朋狗友。他自己说:“其实不缺钱,就是想寻求点刺激。”2001年,他被家里送到济南读书,行为有所收敛。2002年5月初又回到青岛,因不服父母管教,在外租房居住,上网聊天结识马某,两人很快就发生了性关系。由于马某长得漂亮,男友众多,江某动不动就与他们打架。
张某,男,1986年10月出生。6岁时父母离异,母亲去向不明,父亲在上海做生意。张某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只有每年春节才能到上海和父亲呆几天。由于缺少家庭温暖,他常常上网聊天,在网上认识了马某等人,并引为知己。2001年爷爷去世,后奶奶不让他回家了,他到上海找父亲,却发现父亲也失踪了,他成了真正的孤儿,从此浪迹街头。
乔某,男,1987年2月出生。父母离婚,他由母亲监护,母亲再婚后,生下个妹妹,继父与母亲忙于生意,无心照顾他和小妹妹。2001年7月乔某辍学,上网认识了马某等。乔某上学时因学习差总被欺负,他就找江某和张某去打那些欺负他的同学,并跟着二人一块混。
马某,出生于干部家庭,自小就爱好跳舞,因为人长的漂亮,交了七八个男友,在学校上课时男朋友常跑到教室找她,并且几个男友常在学校里打起架来,学校没办法只得劝其退学。马某初中上了两年换了七八所中学,辍学后曾到夜总会“坐台”。案发后在逃至今。检察官手记此案中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有的忙于经商,放松了对孩子的管教;有的远在外地,将孩子托付给老人,没有尽到父母的责任;有的离异,致使正处于花季的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由厌学到辍学,由辍学而无聊,由无聊而上网,由上网而结识,由结识而沉沦,由小偷小摸发展到蓄意抢劫。
4人走上犯罪道路既有共同点,又有各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个沉重的话题,其深层原因十分复杂。应该说,孩子们还是比较单纯的,走上犯罪道路,也是一时糊涂,本案中江某在检察官提审时,曾有所悔悟地说:“我现在入牢了,对我来说在社会上闯荡的生活是画了个句号,如果我还在外面,还不知要干多少坏事呢,以后出去了,我要和别人一样,过正常人的生活。”对待未成年人犯罪,不应仅仅是“一声叹息”,需要每位在校学生、每位家长、每所学校共同行动起来,让今天的花朵免受风霜的摧残,成为明天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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