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部门在“非典”防治期间将延长保险经营机构申领《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期限,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暂凭外汇局的批复办理保险外汇收支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22日公布了应对“非典”影响、切实做好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服务工作的通知。
对于外贸企业,可按实际需要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对于银行和企业的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尽量采用传真、邮递和电子网络等方式解决;对于与防治“非典”相关物资和药品的进口,要特事特办,优先予以办理,确保第一时间提供周到便捷服务;要努力改善对外服务营业场所的办公环境,做好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工作。
(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