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3日)上午,刚刚从香港返穗的2000年“亚洲小姐”冠军、“西关小姐形象代言人”李华对本报报道作出回应,称自己最初可能被“西关小姐竞芳华”组委会利用,此外“西关小姐竞芳华”组委会将她的照片用于多种途径,至今还未取得她同意的书面协议。 李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到本报报道后,第一感觉就是很失望,说没想到自己代言的这项活动竟然出了那么多的问题。同时她还告诉记者,自从受聘为西关小姐形象代言人至今,她只参加过组委会最初组织的竞选启动活动,其他活动组委会几乎都没有知会过她,让她觉得自己这个“代言人”徒有虚名。李华告诉记者,自己决定担任“西关小姐竞芳华”的形象代言人主要还是想为弘扬西关文化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因为有“亚洲小姐”的代言,很多女孩在她的吸引下加入了比赛的行列。但事后组委会却和她再没有往来,这似乎有利用自己的嫌疑。 经多位选手证实,在过去的8个月中,组委会将代言人李华的照片用于多种途径。李华向记者表示,“西关小姐竞芳华”迄今为止并没有取得使用自己肖像权的书面授权证明,也从未为此支付过任何费用,如果经调查证实该组委会确有将自己的肖像用于商业用途的行为,她将考虑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还自己一个清白。 此外,李华还希望通过记者奉劝想参加各种选美活动的少女们,千万不能签订一些不平等的协议书,碰到不公证的比赛要坚决退出,不要图虚名。(记者刘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