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桂林市中心广场抢劫案主犯被判死刑
2002年6月7日07:44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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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宁6月6日消息:6月3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判处5月3日在桂林市中心广场行凶抢劫并捅伤两人的主犯覃祖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5月3日,覃祖盛、覃继军、覃家荣、覃继波4人密谋行劫搞钱。晚8时许,4人在中心广场的阳桥桥廊边发现陈江平脖子上系着一台漂亮的手机,覃祖盛开等人以为她是一个人,覃祖盛就持刀上前猛割陈江平的手机带。陈下意识地紧紧抓住手机,向后面的家人和行人呼救。穷凶极恶的覃祖盛持刀就向陈刺去,陈江平的头部和手被刺伤。陈的姑父乔挥灵上前求援,被从黑暗中窜出的劫贼捅了腹部一刀,刺成轻伤。覃抢得陈的手机后,连同伙3人一起潜逃。后小陈被送往医院抢救,脸部的刀口长达15厘米,总共缝了30多针。口腔被割穿,口部神经也被割伤,经鉴定万籁是伤。5月12日,这起震惊桂林城特大抢劫伤人案被公安机关破获,4人均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此案是桂林市中心广场建成后发生的第一起抢劫案,案发时正值“五一”黄金周期间,覃等4人的暴力抢劫行为构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法院最后判决主犯覃祖盛死刑,从犯覃继波、覃家荣有期徒刑各10年,该案附带民事诉讼,四被告连带赔偿陈江平经济损失4640.53元,赔偿乔挥灵经济损失4635.36元。(唐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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