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旧金山第九巡回上诉法院26日裁定,以“上帝”的名义宣誓效忠美国违反美国宪法。美国总统布什称,这一裁决“荒谬可笑”。
法院3名法官以2比1的表决结果作出书面裁决,认定誓词中“以上帝之名义”一句是政府对宗教的认可,它违反了美国宪法中要求宗教和国家分离的“宗教机构条款”。
美国政府一直辩解说,“上帝名下之一国”少有宗教内容。旧金山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则认为,无神论者或非犹太教基督教信仰者会据此认为美国认可一神论。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管辖阿拉斯加、亚利桑那、加利福尼亚、夏威夷、爱达荷、蒙大拿、内华达、俄勒冈和华盛顿等9州。如果法院的裁决未被推翻,那么,这些州数百万5至11岁的小学生几个月后就难以再像过去那样站在国旗前,右手抚胸宣誓效忠祖国。
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小学生每天上午都要宣读如下誓词:“我向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及其所代表的共和国,即‘上帝’名下之一国宣誓效忠……”“上帝名下”一句由前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于1954年提议加入。自那时以来,此句一直在美国引起广泛争议。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是针对迈克尔·纽道的诉讼作出的。家住加州首府萨克拉曼多市的纽道是位无神论者。他向加州某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允许他的女儿每天不参加学校的宣誓效忠活动。在联邦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纽道提出了上诉。
获悉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后,正在加拿大出席八国集团首脑会议的美国总统布什通过其发言人弗莱舍表示:“这一裁决是荒谬可笑的。”弗莱舍说,最高法院每次开庭都要说“上帝拯救美国和本可敬的法院”;《独立宣言》在4处不同地方提及“上帝”或“造物主”;国会每天开会前都要作祈祷;美国货币上也印着“我们相信上帝”字样。
说完这些后,弗莱舍表示:“白宫的观点是,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司法部正在研究寻求纠正的途径。”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也遭到了国会的抨击。参议院多数党(民主党)领袖托马斯·达施勒的反应是:“简直是疯话。”
舆论认为,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无疑会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而美国政府肯定要诉诸最高法院。(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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