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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起恶性杀人案告破 凶犯洗浴中心溺杀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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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20日01:19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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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郭志霞)5月中旬,朝阳区发生了一起特大恶性杀人案,某洗浴中心惊现七具尸体。昨天,记者获悉,市检二分院已将此案向二中院提起公诉。该案是我市近年来,特别是在“非典”时期发生的一起重大恶性刑事犯罪案。
今年5月11日晚11时,吉林无业人员惠金波和本市个体工商户李俊麟经预谋后,纠集湖北农民朝友,坐着湖北农民李德运开的昌河牌面包车,持事先准备的匕首、钢管、电击器、胶带、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欲抢劫朝阳区某洗浴中心老板李某某。但因当时洗浴中心内人员较多,抢劫未遂。13日晚,惠金波、李俊麟又纠集朝友和另一有前科的江苏无业人员王江庆,带着钢管等作案工具,乘坐一辆桑塔纳轿车再次窜到洗浴中心,用帽子、口罩遮面,对洗浴中心老板李某某、李某某的妻子、张某某等7人进行威胁、捆绑,抢得现金及财物共计2.9万元,后惠金波、李俊麟怕事情败露,竟强制将这7人全部按进水中,导致溺水死亡。
此外,惠金波还于1994年8月12日零时许,伙同王洪武(另案处理)窜到沈阳市陈某某家中,对陈捆绑后用绳索猛勒其颈部,致陈机械性窒息死亡,抢到了4000多元现金及手表等物。而吉林无业人员周艳霞在明知惠金波正在被警方抓捕的情况下,仍然为他提供住处和生活费用,帮助其逃匿。
公诉机关认为,惠金波、李俊麟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朝友、王江庆、李德运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周艳霞已构成窝藏罪。另据悉,洗浴中心老板李某某等7名被害人的11名家属也向二中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16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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