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四月十二日电题:痴迷麻木到何时?——访“法轮功”痴迷者刘云芳 中新社记者潘旭临
因参与和策划去年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而受到法律制裁正在服刑的刘云芳,日前在郑州监狱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表示,“法轮功”练习者得病就不能是病,是上辈子造的孽,只不过用病的形式来惩罚你。
尽管“法轮功”组织作为邪教在中国已被取缔,尽管和刘云芳一起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同伴在经历了悲惨的时刻之后终于大彻大悟,尽管刘云芳在班房中自省也有时日,但这位刘云芳的麻木不仁和对“法轮功”的痴迷仍令旁观者震惊。
在“自焚事件”的参与者中,刘云芳是目前唯一坚信“法轮功”的痴迷者。那天,已经在身上浇了汽油的他没有点火,却说自己层次不够,未能“圆满”,所以点不着火。面对中外记者,双眼有些发直的刘云芳毫不顾忌地称“法轮功”为“正法”。他一会儿谈佛教、谈宇宙;一会儿说李洪志是神,不是人;又说自己替师傅说话,讲的不是人话。滔滔不绝、语无论次。
有记者问:“你说的师傅指的是谁?”“他是宇宙最大的主佛,是李洪志啊!”刘云芳似乎对记者提问感到奇怪。
记者追问:“你这样痴迷‘法轮大法’,可是你的师傅却不认你这个弟子!”刘云芳听罢有些气愤地说:“这个事我听说了,李洪志承不承认我并不重要,对于一个修炼者来说,只要认为‘法轮功’是正法,我会坚持到底,甚至不惜放下生死。”“为什么那天你在天安门广场自焚时没有点燃自已?”“不是不点,因为自焚不在我修行考验之内,所以我点了几次都不着,后来就没有机会了。”刘云芳回答。
“没有点着自己,后悔吗?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点燃自己吗?”
刘云芳有些狡辩地说:“不后悔,因为师傅要留我,我自焚了,今天就不会坐在这里与你们见面。如果大法要求我自焚,我会做的。可是现在大法没有这样的要求。”
“你有穿墙破壁的功能吗?”
刘云芳未正面回答,却讲了一件事。他说,一九九七年一天夜里,自己正忙于练“法轮功”,突然听见师傅在远处湖边叫我,当时我家离湖边隔着几幢房子,我没有任何考虑就穿墙而过,到了湖边。他望着那位记者:“你说我有没有啊?”引来众多记者一阵苦涩的笑声。
“你在监狱里还能练习‘法轮功’吗?”记者问。“不能练了,但心里还在修。我在监狱的待遇跟王进东他们一样。监狱纪律严明,从不打骂犯人,在这里给我时间学习,让我看科学和哲学方面的书,还能看报和看电视。”“你如何看待已经改变的王进东和薛红军?”“他们原来都是坚定的‘法轮功’练习者,但自焚后,师傅没有在他们面前显现,就说是邪教。师傅说过,不管遭受多大痛苦,不惜一切上层次才是真的,他们看不出这个‘真理’,所以他们不修了。”
今年六十岁的刘云芳,是在一九九五年二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到“法轮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今日。
面对记者,刘云芳说,除了“法轮功”他什么都不想,就是与他生活大半生的家人也不想见,因为她们都是凡人,跟他不一样了。
刘云芳,痴迷麻木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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