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院配错药放倒小病人 法院认定为医疗差错
2002年9月13日17:3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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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9月13日消息:据金羊网-羊城晚报报道,抗过敏药被误拿成了降血糖药,7岁的小家伙服用后晕倒了。小家伙不仅把医院告推上被告席索赔8万元,并要求医院对未来10年可能出现的后遗症承担一切责任。广州市中院近日终审判决,认定医院有过错赔偿3000余元。
据小武(化名)的家人介绍,2000年1月10日,小武因皮疹和鼻炎来到广州市某医院就诊,皮肤科医生开出了包括“扑尔敏”等药物的处方,但医院计价员在向电脑传送处方时,却将“扑尔敏”误输入为“达美康”,发药区药师没有认真核对处方,便将药发出。小武回家后,在服用“达美康”后的第二天,胃口大增,饭量猛增三倍。第三天早上,他突然出现瞌睡、口吐白沫、呼之不应、出汗、四肢冰冷等情况。他的父母立刻将其送往该医院急诊。
经检查,小武的心肺完全正常,但血糖却大大低于正常值,医生认为这是误服“达美康”所致低血糖反应。经三天的治疗小武恢复正常。住院期间的费用该医院全部予以免除。
随后,小武的父亲向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2001年12月18日,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此案不属于医疗事故。今年1月15日,小武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保健医疗费2万元、误工及差旅费1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同时对他未来10年内可能出现的后遗症承担责任。他认为,正是由于医院错误配药,导致其在年幼发育期间险送生命,从此身体虚弱,不能上学读书。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此案不属医疗事故,但可以认定为医疗差错,原告的请求数额明显过高,法院遂判决,医院赔偿护理费193.3元,精神抚慰费3000元。(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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