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出台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6岁以下禁入网吧
2002年9月12日10:3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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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 安徽省即将颁布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今后“网吧”必须建立消费者入场登记、场内巡查及经营者上岗培训等3项制度。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16岁到18岁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也将有限制性规定。
《条例》明确,文化部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日常监督,并实行许可证管理。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主管部门,公安、电信管理、工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进行管理。
据了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准入条件有所提高,审批程序也更加严格。申请人经文化部门立项后,取得公安机关消防和信息安全批准文件,再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最后向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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